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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证明产业独立于“一人公司” 法院判处股东对公司欠款承当连带职责
时间: 2025-01-02 09:24:34 | 作者: 云开平台登录app
早报讯(融媒体记者 吴水保 通讯员 尤燕玲 关恒 陈瑜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自7月1日施行以来,公司管理范畴迎来了一系列重要革新,关于一人公司的规则十分重视。这项规则不仅为运营主体出资供给了更多机会,也对一人公司股东的职责与职责提出了清晰要求。
日前,晋江市人民法院介绍一同事例,某一人模具公司拖欠13万元及违约金。该公司仅有股东林某因为无法证明其个人产业独立于模具公司产业,需对公司涉案债款承当连带清偿职责。
晋江某铸造厂(原告,运营者王某)与晋江某模具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仅有股东林某)因加工款胶葛对簿公堂。晋江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定,被告模具公司应返还原告铸造厂加工款14万元及相应违约金。判定后,模具公司支付了一些加工款,但仍拖欠13万元及违约金未付。
因为铸造厂已刊出,该公司的权力和职责由王某继承,王某遂申述恳求林某对模具公司的债款承当连带清偿职责。晋江市人民法院经审理确定,因林某无法证明其个人产业独立于模具公司产业,虽然模具公司为一人公司,林某仍需对公司涉案债款承当连带清偿职责。
法官介绍,7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删除了对一人有限公司的部分特别规则,答应一人建立多个一人公司,且这些一人公司还可以持续建立更多的一人公司,鼓舞运营主体来出资,激起商场生机。但是,一人公司因股东单一、缺少内部监督制衡机制,有可能会呈现公司与股东产业混淆或股东乱用公司独立品格的现象。
为保证债权人合法权益,防止股东借公司方式躲避个人债款职责,新《公司法》确立了公司品格否定准则。即仅当一人公司股东可以证明公司产业独立于本身产业时,公司才具有独立品格,不然股东需对公司债款承当连带职责。这无疑为一人公司的管理敲响了警钟。
法官提示,关于一人公司股东而言,合规运营、防备危险是保证本身权益与公司稳健开展的要害。首要,公司必须建立健全财政管理准则,做到账目明晰、独立核算,严厉区别公司与个人产业边界。公司一切资金来往应照实、完好且接连地记载于财政账册与会计凭证之中,并清晰标示金额与明细。其次,根据公司实践运营状况,当令出具完好、接连的会计年度审计陈述,或在触及特定景象时,预备股东与公司来往专项审计陈述。这些陈述将成为股东证明公司产业独立性的有力依据,有很大成效防止因产业混淆而堕入连带职责窘境。
第二十三条 公司股东乱用公司法人独立位置和股东有限职责,躲避债款,严峻危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款承当连带职责。
股东使用其操控的两个以上公司施行前款规则行为的,各公司应当对任一公司的债款承当连带职责。
只要一个股东的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产业独立于股东自己的产业的,应当对公司债款承当连带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