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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已查明255家企业涉进口废物加工环境违法
时间: 2024-10-07 14:42:32 | 作者: 新闻动态
中国网7月12日讯 据环保部网站消息,环保部日前通报打击进口废物加工利用行业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专项行动情况。截至7月7日,共检查企业332家,对255家企业提出立案处理处罚建议,占检查企业总数的77%。
7月7日,60个检查组共检查企业97家,发现78家企业存在涉嫌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检查组均已提出立案处理处罚建议。
1、铜米机生产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未备案,未开展环境风险评估。
1、原审批铜米机为2台,实际新增铜米机1台;原审批为生产的基本工艺中无工艺用水点,实际存在湿法筛分脱铜工艺。生产设备和工艺与环评不符且相应设备已投入使用;
1、两台破碎机的粉尘收集管道未与布袋除尘器连接,环评要求应集中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排放(一台集气罩收集管道未与布袋除尘器连通,另一台未安装废气集气罩);挤塑机废气排放口的监测口未封闭;
1、南侧堆料区地面污水直接流出堆料区外,南侧厂区废气污染治理设施清洗水排出口通过地面流出厂房外;
1、危险废物暂存间标识不规范,危险废物场所标识不全。危险废物台账无转移记录。现场堆放有2桶废活性炭,与危险废物台账所记录的3桶不符;
2、物料堆场部分粗颗粒物料未完全苫盖,堆场内较多细颗粒物物料堆未苫盖,现场有较为显著扬尘污染;堆场部分输料带未密闭。
1、未严格执行经营记录簿制度(进口固态废料的加工利用情况、以进口固态废料为原料的产品营销售卖情况、进口固态废料中的夹杂物利用及处置情况、生产的全部过程中产生的固态废料利用及处置情况均一月填写一次,未做到按日填写,无原始记录);
2、未严格落实日常环境监视测定制度(仅提供2016年10月21日的监测报告,特征污染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监测频次未达到每季度至少一次)。
2、未严格落实日常环境监视测定制度(2016年7月至今仅进行一次监测,特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未达到每季度至少监测一次的要求)。
1、部分废活性炭以及有机油残留的废油桶露天堆放,未设置危险废物标识;
2、高压造粒车间收集冷却水的水桶有私设排放口,现场发现有部分冷却水通过该排放口外溢;
1、未提供原始的地磅及生产领用记录单,经营情况记录不完善,2016以来的记录仅提供了2016年一季度的产品生产数量记录,监测频次不够;
2、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识,未按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未按规定转移处置危险废物;
2、全厂设置了两个废水排放口,排放口无标识、设置不规范,未按环评批复及验收要求在污水接管排放口安装在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未备案。
1、2016年4月扩建的年产4万吨/年差别化涤纶短纤维中第一条生产线,至今未申请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擅自投产;2、对废水采样监测,监测结果中废水COD浓度达669mg/L,超过接管标准(500mg/L)。
1、废矿物油与原料油混堆;2、热分散工段油墨卸压口未安装废弃净化处理装置;
1、私设暗管排放废水涉嫌超标排放;2、油剂池、油槽和车间的清洗产生的部分污水未经处理通过私设暗管排放;
3、加热喷丝油雾有机废气经收集后,未能全部输送至处理设施处理,涉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
1、现场合成纤维生产线的团粒机正在生产,团粒机配套的废气治理设施未开启,水喷淋水槽中没有喷淋水;2、片材生产线没办法提供环评手续;
3、各个仓库中都堆放有大量塑料原料和成品塑料,原料和成品混放,部分物料只进行了简单覆盖,贮存不规范;
3、铝碎废料分拣生产线环境影响报告书未经批准,且该生产线无粉尘污染防治设施,水处理设施不合理。